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guī)定了火警受理系統(tǒng)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和標志。
本標準適用于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安裝使用的火警受理系統(tǒng)和三臺合一接處警系統(tǒng),包括火警受理信息系統(tǒng)、火警調度機、火警數字錄音錄時裝置等。其他單位安裝使用的具有特殊要求的火警受理系統(tǒng),除特殊要求由有關標準另行規(guī)定外,也可使用本標準。
前言
本標準的第4章、第7章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代替GB16281-1996《有線火警調度臺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本標準與GB16281-1996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在技術要求方面增加了計算機接處警、火警受理信息系統(tǒng)、無線控制等方面的要求;
---采用了最新版本的消防電子產品檢驗規(guī)則和消防電子產品環(huán)境試驗方法及嚴酷等級。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消防通信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14)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沈陽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深圳市亞奧數碼技術有限公司、深圳市天維爾通訊技術有限公司。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張春華、隋虎林、齊寶金、劉海霞、盧韶然、呂欣馳、范玉峰、姜學赟、馮萬波、丁宏軍、楊穎、蔡偉廣、王國棟。
本標準所代替標準的歷次版本發(fā)布情況為:
---GB16281-1996。
GB 16281-2010 火警受理系統(tǒng).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