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火災原因鑒定是公安業(yè)務的重要組成部分。多年來火災原因技術鑒定工作主要以其他行業(yè)專業(yè)標準或自建方法守則為依據。為了更科學、快速、準確地進行火災原因技術鑒定,為社會公共安全服務,作為法律依據特制定此標準。
該標準的制定主要借鑒了法國香精香桔油紫外光譜測定法標準和美國高分子材料ABS中苯乙烯紫外光譜定量標準。
本標準的附錄A為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耿惠民、孫平。
本標準于2001年1月首次發(fā)布。
本標準委托公安部天津消防科學研究所負責解釋。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用紫外光譜法分析鑒定火場殘留炭化物所用試樣、試劑、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火場常見易燃液體著火物及有機物燃燒、爆炸殘留炭化物的鑒定。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
2.1 火場殘留炭化物 residual carbonized substance after fire
火場中易燃液體或有機物燃燒后殘留的炭灰或附著于玻璃、建筑物件和爆炸飛濺物等固體表面的殘留煙塵。
2.2 空間立體取樣法 three-dimensional sampling method
在起火點及其周圍各個方位提取火場殘留炭化物試樣的方法。
3 原理
紫外光譜法是對含有雙鍵和共額體系,能夠發(fā)生電子能級躍遷而產生吸收光譜位于紫外光部分的物質進行分析的方法。而易燃液體類著火物多數(shù)具有這一特征。利用這一特征,對常見易燃液體的殘留炭化物可與已知同類物質在同一條件下模擬試驗處理后,進行紫外光譜對照分析鑒定,記錄特征峰的波長。
4 試劑與材料
本方法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
4.1 試劑
石油醚為30~60℃低餾份烷烴,經濃硫酸處理除去芳烯烴。
4.2 材料
脫脂棉,50mL、500mL的燒杯,濾紙。
5 儀器與設備
5.1 儀器
紫外光譜儀:波長范圍200~400mμ;
透光率 0%~100%或光密度(ABS)0~2
記錄紙速度:10~20cm/min
5.2 設備
石英池二個,厚度為1cm,石英池之間的透光率應小于0.5%,樣品池與空白池(未加試樣的溶劑池)的材料與長度均相同。
6 試樣
6.1 取樣方法
采用空間立體取樣法提取火場殘留炭化物。對于附著在玻璃、墻壁和地面上的火場殘留煙塵,應采用脫脂棉擦拭。將提取的火場殘留炭化物試樣放入潔凈的器皿中密封待用。
6.2 取樣量
對于煙塵樣品,要盡可能多取一些;對于殘留炭灰,一般要在每個取樣點提取不少于0.5kg。
7 試驗步驟
7.1 試樣預處理
對于含有污水、滅火劑、炭灰、泥土、砂石、瓦塊等試樣,需先采用非水溶劑石油醚淋洗過濾去除雜質后,再提純精制,濃縮待用。
7.2 空白試驗
待儀器穩(wěn)定后,在二個石英池中加入石油醚,在所需波長區(qū)間進行掃描,曲線應平穩(wěn),無特征吸收峰。
7.3 試驗
將制備好的被測試樣與空白分別放在試樣與空白試架上,在所需波長區(qū)間200~300 mμ掃描。記錄紫外光譜特征吸收峰。
8 精密度
取三次試驗測定結果的平均值作為測試結果,三次測定結果之間誤差不得大于5 mμ。
9 測試結果
火場殘留炭化物紫外光譜的測試結果與常見火場易燃液體著火物紫外光譜的主要特征吸收峰一覽表比較,即可得出易燃液化著火物的種類,見附錄A(提示的附錄)。
附錄A
(提示的附錄)
常見火場著火物紫外光譜主要吸收峰一覽表
如表A1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