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簡介
本標準規(guī)定了消防水鶴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和規(guī)格、型號編制、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使用說明書的編寫要求和標志、包裝、運輸、貯存等。本標準適用于消防水鶴。
前言
本標準的第4章、第5章、第6章內容為強制性的,其余為推薦性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消防局提出。
本標準由全國消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第二分技術委員會(SAC/TC113/SC2)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本標準參加起草單位:黑龍江省公安消防總隊、哈爾濱市異型管件廠。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趙永順、孫甲斌、陳星、王舒艷、羅宗軍、高云升、宋揚、司俊奎。
本標準為首次發(fā)布。